2008年11月26日,乌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乌鲁木齐市艾滋病防治条例》立法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该项立法的建议和意见。听证内容包括:如何做好艾滋病预防和控制的宣传、艾滋病预防和控制的措施,如何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的治疗和管理工作等。
来自乌市各行各业的百余人参加了听证会,杨成新、李树林、李菁等12位代表提出自己的建议。
宣传教育以公共场所为重点
预防控制艾滋病需要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对此,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主任李树林谈到,有些部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认为防艾仅是卫生部门的责任。
李树林希望在条例中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应把防治艾滋病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
宣传教育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传播最重要、有效的手段。李树林认为,尽管每年都印制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并结合12月1日艾滋病宣传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但由于部门间协作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许多人自我防护意识不强。
他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工青妇组织应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工作要以社区、学校以及高危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为重点,帮助人们消除恐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除歧视、关爱艾滋病患者。
应建立艾滋病防治与禁毒工作的协调机制
目前,乌市除有市级艾滋病专业防治机构外,部分区县疾控部门还未设专门机构。卫生部要求县级以上疾控部门成立一支6人–12人的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队,虽然各级疾控部门都成立了,但由于缺少编制,人员力量不足,也制约了防控艾滋病工作的进行。
自治区传染病医院院长杨成新建议,政府在特殊津贴补助上应向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倾斜,以稳定队伍。
李树林还认为,应建立艾滋病防治与禁毒工作的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针对吸毒人群的艾滋病防治措施。卫生、公安和药品监督部门相互配合,根据本行政区域内艾滋病流行和吸毒者的情况,积极稳妥地开展对吸毒者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和针具免费交换工作。
政府应制定加强婚检的规章
乌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李菁通过调查认为:婚检率下降后,一些影响母婴健康的疾病呈上升之势,如乙肝、性病、遗传病、艾滋病等。
李菁建议:政府应制定加强婚检的规章,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方法。一是对高危人群进行人口出生缺陷干预;二是对于贫困和高危人群,由政府提供免费基本婚前体检服务项目,并免费咨询孕前、孕中及产后的保健服务。在农村可以把婚前医学检查同合作医疗结合起来,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婚检;三是对普通人群婚检,各级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做好开展人口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的优生优育婚检宣传,以提倡和鼓励婚检为原则,从而让每一位准婚新人了解到婚前医学检查的好处。同时民政部门要引导准婚新人形成健康的生育观,严把领证关口。逐渐形成自愿婚检、关注健康、关注出生素质的良好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