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经天津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准,于11月26-28日,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参加,对南开、河东、红桥、塘沽、东丽、津南等6个区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情况实施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活动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情况,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情况,以及在贯彻中央《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中解决人、财、物等重点问题的情况。主要看是否制定了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是否制定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举措、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长效机制。
本次督查活动将与全市开展的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督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同时,立足于实践发展,立足于制度创新,立足于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督查调研,认真总结各地贯彻落实《决定》和《实施意见》的经验和做法,了解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重要基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