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深入研究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特别是农村土地流转、集体林权制改革、宅基地管理、征地补偿等对人口计生工作影响,并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近日,我司组织召开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与人口计生工作研讨会。会议邀请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祝卫东局长介绍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有关农村土地改革的精神,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谭克俭研究员介绍了其相关的研究成果。天津、四川、重庆等省市人口计生委分管主任以及政法处长参加了会议,并分别介绍了各地相关农村改革发展的进展情况及其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影响。王培安副主任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会议提出,农村改革发展的进一步推进,特别是农村土地流转、集体林权制改革、宅基地置换,将加快推进农村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和人口就业结构调整,从而激发农村的生产力和农民的创造力,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将为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条件,也有利于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的平衡。国家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以及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稳定林权、草原承包经营权等,从根本上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也给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挑战。首先是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压力进一步加大,目前仍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推行的直接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面临着严重挑战。其次是伴随着国家实行一系列强农惠民政策,人口计生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一些按人头分配利益和福利的政策取向明显影响人口计生工作。第三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以及稳定林权、草原承包经营权,将使各地利用土地资源照顾计划生育家庭的规定逐步失效。
会议认为,应密切关注当前农村的改革发展,特别是集体林权制改革、土地流转、征地补偿以及宅基地置换的改革发展。虽然目前各地有限的改革发展的试点对人口计生工作直接的负面影响还不明显,但有的地方已将一些具体配套措施与人头挂钩。一旦有关的具体配套措施与人头挂钩,就不可避免地直接影响人口计生工作。对此应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应主动介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应特别注意各地制定的有关涉及个人和家庭的利益和福利分配的政策措施,努力避免按人头分配各种集体福利、置换住房、安排公寓以及各种奖励性补贴,把家庭作为各种利益和福利分配的主要单位,最大程度地减少按人口分配利益和福利的比重,从而把这些政策措施与人口计生政策措施衔接起来。
应积极研究推动城乡人口计生工作统筹发展新格局。人口计生工作应主动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形势,将人口计生工作城乡一体化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服从服务于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自身工作的一体化,并积极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首先应确立人口计生工作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思路,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其次应加强研究、试点先行。并建议在国家统筹城乡实验区内探索开展人口计生工作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