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维护已婚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稳定低生育水平,保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平稳和谐健康发展,山东省诸城市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做好第四季度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工作。
一、明确方法任务。下发了《关于做好第四季度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工作的通知》,对查体范围、查体方法等进行了规范完善。范围上,凡常住人口或流入该市的流动人口中已婚至49周岁妇女都参加健康查体。方法上,实行B超机检查,应用指纹识别系统,加用二代身份证验证机,确保情况真实。方式上,以乡镇为主组织安排,即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辖区内所有村居、社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工作。流入人口由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负责,流出人口在自愿基础上,可回户籍所在单位查体,也可到流出地乡镇以上计生服务机构查体,但要通过国家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发送健康查体单,或寄回健康查体证明。市直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潍坊市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单位健康查体工作,同时承担起计生关系仍在单位的失业人员、户口挂靠人员中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工作,配合抓好单位内职工家属的健康查体工作。到目前,该市第四季度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率已经达到56%,已查过的村查体率都在98%以上。
二、扎实整改问题。该市将健康查体工作同迎接上级年度考核、理顺村级业务、加强村级服务阵地建设、强化宣传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对查体中查出患子宫肌瘤等妇科疾病的妇女,给予及时治疗,不能治疗的积极帮助联系诊治;对发现漏管的立即建档立卡,及时上报,纳入管理;对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动员其落实以放环为主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对政策外怀孕的,动员其落实补救措施,将问题消除在萌发初期。截止目前,查出脱环242人,政策外怀孕181人,全部落实了补救措施;对查出的1714名患有妇科疾病的育龄妇女,给予免费诊治或转介治疗。
三、严格考核督查。一是定期通报情况,乡镇、市直系统每周一、周三、周五将健康查体进度和漏查人员名单,上报人口计生局,通报市领导和乡镇党委。二是加大督查力度,组织督查组,不定期督查,组织直通服务车进村专查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发动群众举报,对结束查体的村,发放公告,将应查人数、已查人数、未查人员名单等张榜公示,发动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严格责任追究,乡镇健康查体结果,计入人口目标责任制考核成绩,健康查体率达到100%的加分;完不成健康查体任务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健康查体7个月内又出现超生的,按照谁查体谁负责、谁包靠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连带责任追究,追踪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