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 “吉祥草原惠民计生行动” 开展以来,扎兰屯市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机遇,在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动脑筋,创新思路,制定出台了十项新政策,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一是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低保对象生活补助制度。对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政策的农村低保对象,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每人每年发放600元生活补助金。惠及10人,发放补助金0.6万元。
二是建立孕产期保健补贴制度。对农村2008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孕期提出申请,生育后三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次性发给孕产期保健补贴300元。惠及43人,发放补贴1.29万元。
三是建立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制度。该保险以自愿为原则,保险费为27元,个人出资3元,市财政承担24元;保险对象为需要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育龄夫妇;最大保险金额为5000元。惠及3人,支出资金0.0072万元。
四是提高农村独女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由原来每月20元提高到30元。惠及2076人,增发资金24.9万元。
五是扩大奖励扶助对象覆盖面。放宽奖扶对象年龄限制,由60周岁提前到58周岁。惠及114人,发放奖励金6.84万元。
六是提高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参合”报销比例。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双农独女户和“双女结扎户”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夫妻双方及子女患病住院治疗在以往不设起付线的基础上,今年又有新的优惠政策,“在乡镇卫生院治疗的,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惠及8人,报销药费3815元,多补偿308元。
七是建立乡级计生人员劳保用品发放制度。每年为每名乡级计生人员购买不超过700元的劳动保护用品。惠及99人,支出6.93万元。
八是建立村级计生人员交通燃料补助制度。每年为每名村级计生人员报销不超过300元的交通费和燃料费。惠及199人,支出5.97万元。
九是建立村级计生人员生活补助金制度。根据工作年限及年龄,一次性发放3000元或每年发放600元生活补助金。目前无符合条件人员。
十是提高村级计生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居委会计生员补贴标准。村级计生人员补贴标准按村居主任正职标准执行。从今年的4月1日起,将社区计生员工作报酬由原来每月240元、320元和380元,统一调整到520元,与社区干部正职报酬保持一致。提高村计生员补贴标准。下发通知明确要求“村级计生员补贴标准与村委会主任保持一致”。此项工作共惠及199人,增加支出24.2万元。
扎兰屯市2008年出台的上述10项新政策,惠及2751人(次),增加资金支出70.77万元。此外,通过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的各项政策,扎兰屯市累计直接支付资金达到318万元,惠及1.5526万人(次)。一个惠及面更广、辐射带动能力更强、内容更加完善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全面建立起来。利益导向机制的构建和完善,带动了群众生育观念的持续转变。在刚刚结束的计生2008年度,扎兰屯市独生子女领证人数达到13795人,同比增加644人,上升了4.90%。全市独生子女领证率为17.89%,同比上升了0.78个百分点,独生子女领证再创历史新高。其中,独生女孩家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数由2004年的260人增加到2076人。人口计生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