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委、区政府经过多次调查研究,并征求各方意见后,于近期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新时期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五项主要工作任务,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保障措施,重点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公共投入、依法行政工作、优质服务、利益导向、宣传教育和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六项机制。
《实施意见》强调要切实强化对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领导,要求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调控机制,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公共财政预算和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察范围,制定重大社会经济政策要充分考虑人口因素,注重吸纳人口计生部门意见建议。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实行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制度,进一步稳定和健全基层工作机构和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