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少生快富”试点开展以来,农村牧区已有9307户计划生育家庭受益,自治区政府不仅按标准兑现了奖金,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把“少生快富”工程与扶贫等政策捆绑使用,各级政府给予了发展项目、优惠政策等多方面的扶持。
2006年,国家将内蒙古自治区确定为全国“少生快富”工程项目试点省区,自治区将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确定为2006年工程项目试点地区,2007年在全区全面推开“少生快富”工程项目。
全区各地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少生快富”工程的实施工作,把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脱贫致富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少生快富”工程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做到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各地已初步形成党政牵头、部门联合、典型带动的工作格局。各地人口计生委(局)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少生快富”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为落实好“少生快富”工程工作,自治区人口计生委2006年12月在通辽市举行了全区“少生快富”工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培训会议,各地以此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设专题栏目,出动流动宣传车,印发宣传单,走街串巷宣传“少生快富”工程的重要意义、实施范围、目标人群等相关知识,营造出了有利于落实“少生快富”工程的良好社会环境,形成了以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为载体,现有宣传网络为主体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使“少生快富”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坚持“一个也不能少”的原则,保证了“少生快富”项目户的准确无误和“少生快富”工程的公开透明,切实维护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各地均严格按照自治区的“少生快富”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坚持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报,严把项目户的资格确认关,实行三级公示。加强了各个环节的监督,公开了举报信箱和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奖励资金严格按照“四权分离”机制,坚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原则,将项目资金直接发放到户到人。
部门配合,引导计划生育家庭走上致富道路。各地人口计生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把“少生快富”工程与扶贫等政策捆绑使用,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户的示范带动作用,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增强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感召力和吸引力。“少生快富”工程项目在我区的实施取得了直接成效。
一是计划生育农牧民家庭生活状况明显改善。由于有了发展家庭经济的启动资金,再加上相关部门的配套扶持政策,有的项目户养牛、养羊,增加了收入;有的项目户购买了拖拉机等生产工具,提高了生产效率;有的项目户盖起了新房,解决了温饱问题。使很多“少生快富”项目户迅速摆脱了绝对贫困状态,走上了致富之路。通辽市开鲁县吉日嘎郎吐镇四仓村的边玉花,虽身有残疾,又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丈夫年老体弱,二女儿正在上大学,生活特别困难。当地政府用“少生快富”项目资金帮助他们购买化肥等生产资料,种植玉米,增加收入,解决了他们一家的温饱问题。
二是子女受教育机会增加,妇女地位明显提高。生育子女减少,家庭负担减轻,家庭收入增加,子女受教育的机会增多。妇女参与经济活动的机会增加了,在家庭中的地位明显提高。赤峰市敖汉旗羊场办事处二分场双女户家庭女主人乌朝艳2006年在“少生快富”项目的帮扶下,扩大了养鸡规模,年均纯收入达3.5万元,过上了富裕的生活。
三是增强了党群干群关系。“少生快富”工程的实施,让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广大群众确实体会到了计划生育是利国利民的事,也真切地体会到了党和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关怀,从而更加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实践证明,“少生快富”工程的实施,既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了生产,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活,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热情拥护和积极响应,在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有效降低生育水平,缓解人口压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有效地提高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促进了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