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融入社会保障体系让群众感到光荣、感觉实惠、感受幸福。
一是确保法定奖励优惠政策落实,让育龄群众享受法定的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是帮扶济困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市财政继续投入200万元开展好农村计生帮扶,同时拓展城区幸福工程项目,开展系列救助计生贫困母亲和资助计生困难户子女上大学活动。
三是落实好奖励扶助制度。在落实原有的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贡献奖励制度以及节育手术并发症补助制度等基础上,认真落实今年新出台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的父母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和300元的扶助。2007年共审批奖励扶助314人,贡献奖1415人。2008年共审批奖励扶助369人,贡献奖1552人,特别扶助223人。同时强化督查指导,坚持按照“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兑现各项奖励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