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绍兴县于近日出台了《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将着重从三个方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按照精简、高效、便民的原则,对带有自由裁量权内容的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汇总编制目录,制定新的审批流程,以达到减少环节、缩短期限、提高效率之目的。
二是规范行政征收自由裁量权。依照《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行政征收进行梳理,将现行有效的行政征收依据编制成目录。进一步细化违法生育征收标准,使不同违法生育行为适用不同的标准,相同或相似的违法生育行为适用同一标准,使行政征收行为更公平、更合理,预防和减少“合法不合理”现象的发生。建立与规范行政征收自由裁量权相配套的行政征收操作规范。
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梳理带有自由裁量权内容的执法依据,并将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依据编制成目录。在此基础上,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条件、运行的范围、裁决的幅度、违法行为情节的确定标准作出准确、科学、详尽的规定,按照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有自由裁量行政处罚的行为和标准相近的进行合并,尽量使用一个征收标准。建立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配套的行政处罚操作规范。(绍兴县人口计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