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厅发〔2008〕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
为回顾近年来全国妇女的生育水平,掌握当前我国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状况,了解计划生育家庭的结构、生活现状及所面临的问题,为政府制定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政策提供科学依据,2006年8月,我委在全国120个监测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组织实施了第六次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现将抽样调查工作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抽样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总体上看,各省(区、市,以下简称省)人口计生委按照我委下发的调查方案,统一部署,科学设计,精心组织,较好地完成了抽样调查任务。
(一)领导重视,狠抓落实。
为做好此次抽样调查,我委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抽样调查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大多数省按照有关要求,相继成立了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把各项工作具体化,真正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抽样调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从大局出发,想方设法保障调查经费,确保调查的顺利开展。北京房山区、天津和平区等监测县对调查工作高度重视,组织严密,善于抓住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调查结束后进行了认真总结,对出色完成任务的调查员给予了表彰。
(二)组建队伍,抓好培训。
各省人口计生委按照调查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挑选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组建了一支懂政策、懂业务、会调查、能吃苦的骨干队伍。参与调查的人员素质总体较高,90%的调查指导员和71%的调查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国家对省级人员、120个监测县调查指导员进行严格培训后,各省、地、县也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培训。其中有22个省对本地调查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始终把握人员、时间、效果三个重要环节,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三)加强督导,保证质量。
为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多数省人口计生委派专人深入调查点进行督促指导,给予具体帮助;反复强调调查纪律,消除基层思想顾虑,承诺调查数据不作为评估各地人口计生工作的依据;要求各调查县客观真实地进行调查登记,如实汇总和上报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同时,各调查点根据本地实际,集思广益采取了各种措施保证调查质量。从质量复查及数据处理结果看,本次调查数据质量较高,对全国有较好的代表性。
(四)克服困难,共渡难关。
现场调查实施期间,正值炎热高温季节,重庆等地出现多年不遇的干旱缺水气候,但调查工作没有因此而受到影响。各地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迎难而上,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充分体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风貌。
总体上看,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甘肃等省人口计生委领导重视程度、组织协调、培训督导、经费保障等方面表现比较突出。特别提出表扬的有:北京市房山区等43个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刘玉霞等493名调查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
当然,个别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如:对抽样调查工作不重视,在人员安排、资金、时间和物质配备方面保障不力;个别调查指导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培训工作不细致、不到位,对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要求没有吃透,社区问卷质量相对较差,调查附属文件不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完整率、逻辑关系准确率、标准化程度等有待提高。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有关省、监测县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监测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 对做好统计监测工作的意见
此次抽样调查是人口计生系统创新统计调查方法、建设全国人口统计监测网点的良好开端。各级人口计生系统要继续予以高度重视,以建设统计监测体系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与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力求在“十一五”期末,通过举国上下的共同努力,初步建立起以120个监测县为基础、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的全国人口信息快速、动态采集工作机制,为新时期新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科学权威的信息支持。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人口快速调查和信息监测系统。该系统是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由国家人口计生委启动建设,时间为1年。该系统将通过定期采集统计数据、组织开展调查等方式,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的快速采集、动态监测和系统分析体系,各省人口计生委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有关工作,并为各监测县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和指导。
(二)完善人口个案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建立与人口计生工作职能相适应、符合国家标准、体现以人为本、优质服务要求的全员人口个案信息管理,既是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重要支撑,也是国家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支持的重要信息来源。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增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和网上办事等功能,推进社区和村级的应用。下大力气清理基础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为2008年底实现全国120个县个案数据集中奠定基础。
(三)加强监测县工作的指导。各省人口计生委要下大力气建立人口信息质量保障机制,将统计误差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要将数据库、统计报表的数据真实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数据库和报表中核心信息的准确率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对于故意造假导致数据失真程度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予以“一票否决”。加强人员培训,建立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作风扎实、工作负责的高素质基层工作队伍,努力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扎实的信息支持。
附件:
第六次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