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各级进一步提高计生优待奖励标准,有效地缓解群众的后顾之忧,让计生家庭优先分享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发出《关于提高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扶标准和计生低保户优待标准的通知》,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扶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对计生低保户优待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增加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增加40元,其他计生家庭由原来每人每月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增加20元。
晋江对生育一女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次性奖励标准提高到2000元,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提高到150元。石狮把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救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南安提高“新农合”住院补偿标准,对到定点医院正常分娩育妇的补助金由原来400元提高至600元,剖宫术的补助金由原来800元提高至1000元;年度“新农合”住院最高补助标准由原来3.5万元提高至4.5万元。惠安把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救助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和250元。泉港把计生家庭奖扶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0元。鲤城对“村改居”独女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5年全额补助。(泉州市人口计生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