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至23日,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承保带队到澧县督导检查贯彻落实人口计生“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检查组对该县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在宣传氛围和工作环境上有独到之处,值得借鉴和推广。
一是深入宣传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 “一法一条例”的氛围。
1.利用媒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特别是新《条例》颁布施行以后,澧县积极在《常德日报·新农村》和县广播电视台开辟专题和专栏。县人大副主任黄道华、县政府副县长杨成英多次到县广播电视台发表专题讲话,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消除了“计划生育政策放松了”、“都可以生育二孩”的错误认识。
2.开展活动宣传。一是层层开展了由党政领导、计生专干、群众代表参加的人口计生“一法一条例”知识竞赛34场,参与活动的干部群众达9.2万多人;二是利用5·29计生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和10·28男性生殖健康日等计生重要活动日,县人口计生局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和县服务站医务工作者到城区人流集中的中心地段,开展大型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一条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三是开展“一法一条例”文艺演出活动26场,观众达16.8万多人次;四是在集中宣传服务活动月期间,采取书写标语、出动宣传车、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集中开展了宣传学习活动。
3.组织培训宣传。该县历来高度重视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县委中心学习组在每年举行的第一季度集中学习时,都要组织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为了提高群众对新《条例》的运用与监督能力,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各村(居)委会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利用人口学校开展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条例》。
4.进村入户宣传。去年来,全县共购买、翻印、自制人口与计生“一法一条例”知识宣传小册、辅导资料、挂图等19.6多万份,免费发送到广大育龄群众手中。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均新制了3幅大型跨公路喷绘标语、5幅墙体宣传标语,每村3幅以上新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全县共刷新人口计生宣传标语2652条、制作新《条例》大型喷绘宣传牌35块、精心制作“新《决定》新《条例》宣传展牌”30块、举行流动展出34次。
二是强化领导责任,创造良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环境。
1.强化责任目标管理。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管理书,严格兑现奖惩,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2007年,县委、县政府对计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重奖。同时,对澧东乡实行了“一票否决”,给予县教育局、县邮政局黄牌警告。县人大、政协在去年的换届选举中将“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深入乡镇进行调查,先后取消了3名县人大代表、4名乡人大代表、1名市人大代表和1名县政协委员的候选人资格。
2.推进部门综合治理。县委、县政府以文件的形式,明确24个职能部门的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职责;县政府分别与24个职能部门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且每年召开一次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述职报告会。特别是县委组织部、人事局、计生局严把计划生育审查关,在今年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取消了41名候选人参选资格。
3.规范计生队伍管理。对乡镇工作人员,坚持“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原则,原有工作人员一律要通过竞争上岗,新进人员逢进必考。对村计生专干,由各村按照“提名、竞演、讨论、选举”等程序选聘,并实行“县管、乡聘、村用”,工资全部由县财政打卡发放。乡镇计生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由县级统发、统投,实行绩效挂钩,将“一票否决”延伸到村。
4.确保经费投入到位。2008年县委、县政府按人均7.22元的标准,使全县人口计生事业费达到了657.07万元,并要求县财政按进度及时拨付,保证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2005年以来,全县转移支付资金基本保证了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资发放,以及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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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副主任文承保在澧县澧阳镇督导贯彻人口计生“一法一条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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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检查组在澧县工商局听取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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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公安局领导向市人大检查组汇报贯彻人口计生“一法一条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