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新农村新家庭计划项目的深入开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和大繁荣,推动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近日,辽宁省出台《新家庭文化屋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新家庭文化屋建设要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合理利用已有资源,充分利用新农村书屋、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村(居)委会、计划生育中心户等场所,通过改造、完善、充实,把满足群众需求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送到群众手中,帮助广大群众学习知识、获取信息、开启智慧,活跃和丰富乡村及社区文化生活,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知识的普及。
实施意见要求,一是稳步推进样板间建设,2008年底前每市建设1处新家庭文化屋样板间,2009年10月末前每县(区、市)至少建设1处样板间;二是推进新家庭文化屋图书角建设,2009、2010年各配置2000个村级、2000个中心户新家庭文化屋图书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