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平县把落实村级计划生育干部工资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政策作为工作的着力点,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在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及时兑现了村级管理员工资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一是及时兑现村级管理员工资。县委、县政府对村级管理员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出台了东发[2006]1号文件确保她们待遇地落实。规定村计生主任工资,从2006年起全部纳入乡镇财政预算,每季度由计生办根据工作实绩,通过银行兑现一次;村其他计生干部工资由乡镇政府按原标准、原渠道统筹解决,村(居)经济条件好的,可上调工资标准,但绝不能降低工资标准底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村计生干部工资发放情况每半年考核一次,并将成绩计入全年成绩,上半年考核不及时足额兑现的乡镇,县里给予“黄牌警告”,年终考核不及时足额兑现的乡镇,县里直接将其纳入“重点管理”,并限期完成。今年上半年,全县14个乡镇的716个村(居)计生干部共领取工资370.6万元,其中计生委主任工资87.4万元,极大提高了她们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二是积极落实独生子女奖励优惠政策。为维护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该县将兑现计生奖励费作为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的一项重点,切实加大计生经费的投入。至6月底,各乡镇已将上半年的奖励费196.92万元一次性全部以存折形式及时发放到独生子女父母手中,使他们切实体会到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