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项机制:
一是组织保障机制。县里专门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成立了以人口计生、卫生部门领导为组长、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业务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业务指导。各乡镇也成立了专门办事机构,明确了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是措施保障机制。县委县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的意见》罗发〔2008〕5号文件和《罗山县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了督促检查制度、定期汇报制度、项目评估制度、奖惩制度等工作制度。
三是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根据预算,将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项目所需资金22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按期拨付,目前已到位资金130万元。
做好六项工作:
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县乡两级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出生缺陷干预的目的、意义、好处及相关预防知识宣传,为项目实施营造舆论氛围。
二是做好专门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县人口计生委专门举办县乡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班,对从事项目实施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为项目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三是开展出生缺陷基线调查,为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提供理论依据,目前,已开展出生缺陷基线调查两个乡镇,四个行政村,调查总人数620人。
四是建立病残儿信息库。通过开展出生缺陷基线调查,目前,已建立病残儿档案19人份。
五是开展婚前、孕前培训。向新婚夫妇宣传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增强优患意识,全县已举办婚前、孕前培训三期,培训人数达4600人次。
六是认真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对怀孕后的妇女进行
孕期保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及时为出生缺陷儿提供早期康复治疗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