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湖北省当阳市委书记袁卫东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人口计生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传达贯彻了宜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讨论研究了今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
一、围绕一条主线。
要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委《决定》精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特别是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要专题学习,市委党校要开设中央、省委《决定》的学习课程,市人事局要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公务员和在岗人员职业培训的内容。扎实开展社会主义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和生育关怀行动,不断深化优质服务。
二、完善两套机制。
一方面,完善综合治理机制。一是加强沟通,实现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二是牵头负责,落实相关部门联查联处制度。三是严格责任,发挥部门优势,充分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
另一方面,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一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在落实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基础上,启动城镇无业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兑现工作;分批落实企业职工退休时一次性奖励3500元的政策。二是启动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殊扶助制度。三是建立多层次计划生育保障保险体系。全面开展村(居)计划生育干部意外伤害险,稳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平安险,探索和推行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险。四是协调各部门制定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并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
三、突出三个重点。
1.突出基层基础工作,继续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一是分镇处对镇、村、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二是加强村(居)级工作规范化建设,突出抓好基层阵地建设规范化、计生业务流程规范化、管理服务体系规范化、工作运行体制规范化、基础信息资料规范化。三是加强对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四是将计划生育事业费向村级倾斜,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村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理。开展城镇违法生育对象的清理清查,加大对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相关管理措施,定期检查,督促整改。
3.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一是落实企业法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强化各类经济组织对流入人口的管理任务,进一步完善部门目标管理体系,严格考核。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明确公安、劳动保障、卫生、工商、建设、房管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的职责。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物业协助管理制度和“以房管人”的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