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园新政能否“斗过”潜规则受质疑
针对幼儿园的生存困境和幼儿园生存潜规则的存在,2006年末由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制订的《黑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出台,对各级各类公办园的收费标准进行了不同比例的上调。
《规定》明确禁止公办园开办各种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禁止公办园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园费、赞助费、支教费等;同时要求“新标准执行之日起,幼儿园班额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超出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将予以降类”。
黑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人介绍说,这就意味着原来的“特长班、兴趣班”的授课内容将被正式编入日常教学课程,每个孩子都要享受这个待遇,低收入群体可以根据自己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来选择公办园的类别。
但部分市民认为,原来的特长班、兴趣班是公办园提供给家长的“自选动作”,“愿意学就学,不愿意学可以不学”;但“新政”实施后“自选动作”就要变成了“必选动作”,家长的选择权被剥夺了。
一些家长表示,虽然公办园的收费标准将要上调,但“特长班”、“大班额”这些潜规则能否被真正制止还不好说。
一家民办幼儿园的园长对记者说,公办园把特长班、兴趣班的内容纳入正常课程设置不太现实,因为特长班的教学方法与正常课时内的教学方法是不同的,而且各公办园的师资力量也无法保证。
而新政出台后,一些公办园的“大班额”问题能否得到解决也受到质疑。就连一位示范园的园长也要求“大型公办园必须‘裁员’”,她说,一些公办园的班额目前严重超标,如果相关标准已经出台,有关部门的监管必须到位,不然会直接影响其它公办园的生源。
打破公办园潜规则需解脱其“生存忧患”
潜规则之下的生存与发展,反映出的是目前公办园正面临着体制上的尴尬。学前教育专家、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杨飞龙认为,幼儿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但仍属于公益事业,公办园目前所得财力支持不足,难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也正因此公办园的生存潜规则成了其通病。
有关专家认为,我国当前的幼儿教育仍应以政府投入为主,市场为辅,但目前的幼儿教育市场有些畸形,一方面对公办园的投入越来越少,使公办园的生存面临困境;另一方面,普通家庭难以进入条件好的示范类、一类公办园,这就使幼儿教育资源出现分配不公。
有关专家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在对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示范类幼儿园进行重点关照的同时,也应对普通的公办园进行扶持;应对幼儿教育进行整体设计,制订相应的实施纲要和发展规划;公共财政应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相应的补助应补在孩子身上,而不是补到单位,这样才能体现出对每个家庭的公平。
黑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赵瑞政认为,幼儿教育作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益事业,政府应考虑如何缓解因收入差距而造成的在幼儿教育资源上的分配不平衡。想打破公办园现存的生存潜规则,首要的是解决其现在的生存困境,合理地分解其亟须上调的教育成本,然后再让没有生存之忧的公办园把门槛降低,使更多的家庭都能跨进来。
有关专家介绍,一些国家已把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但在中国想达到这一目标尚需时日,有关部门应着手解决幼儿教育资源分配不公问题,加快幼儿教育的改革步伐,让公办幼儿园获得更多的资金、政策支持,同时使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关键字: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