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中央《决定》,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近日,绵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绵委发[2007]19号),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准确把握人口形势和任务、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等五个方面总结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成功经验并加以制度化、系统化,号召全市各级充分认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新的起点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绵阳市委《决定》指出:大力推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市少生426万人,较全国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逐步形成。但是,目前我市面临的人口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如不引起高度重视,势必给我市今后的发展带来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
市委《决定》强调稳定低生育水平必须做到:
一是坚定不移地执行现行生育政策,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依法整顿生育秩序,治理生育环境,规范生育行为。
二是强化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充分发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政策导向、教育惩戒和遏制违法生育的作用。
三是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优先惠及计划生育家庭,逐步形成“少生奖励、困难救助、服务免费、政策优先、贫困扶持、养老保障”的利益导向格局。
四是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按照“以人为本、公平对待、强化管理、完善服务”的原则,着力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体系。
五是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保障体系,努力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
六是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育龄群众少生优生。
市委《决定》强调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一是构建新型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根据国家和省《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规范性文件,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精干队伍、确保服务”的原则逐步形成以“县站为龙头,镇(乡)中心站为骨干,镇(乡)一般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体系。
二是理顺镇(乡)计划生育服务站的管理体制,镇(乡)计生服务站经费由财政保障,人事关系由县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由县级主管部门会同乡镇党委、政府进行。
三是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大工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努力把节育措施及时率和长效措施率提高到85%以上,把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提高到90%以上,把生殖道感染疾病为主的常见妇科病普查率提高到90%以上,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2/10万以下,把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17‰以下。
四是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五是规范避孕药具发放工作。
市委《决定》强调要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稳定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队伍。镇(乡、街道)的计划生育办公室不得随意合并或撤销。镇(乡、街道)计划生育干部的提拔、调动应事先征求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的意见。村(社区)计生委主任职位的报酬,不得低于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的80%,其经费按中央及省规定在财政转移支付中落实。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业化队伍建设,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职称制度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二是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促进计划生育政策措施在基层的全面落实。要通过村(居)民大会或代表会议,建章立约,明确村(居)民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的权力与义务。镇(乡、街道)对村(社区)实行“两包一挂”(包任务、包经费、与工作奖惩挂钩)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制度,经费在省、市、县三级安排的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中列支。建立和完善村(居)民计划生育公开制度、计划生育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和监督评议制度。深入开展争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先进县、先进镇(乡)以及红旗村、先进村、合格村活动。
三是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构建安全、畅通的市、县市区、镇(乡)三级并网运行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对育龄人群的基础信息、人口的自然增减、迁移流动、生育节育和社会抚养费征收、计划生育奖励“两金”发放等信息的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及跟踪管理。整合信息资源,实行公安、统计、民政、卫生以及人口计生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资源共用。
四是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要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级党委的中心学习组和各级党校、干校,要把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列入学习内容和培训计划。中等以上学校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纳入相关课程教学内容或开设专题讲座。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市委《决定》强调要加强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逗硬实行“三线”(党政线、相关部门线、计生业务线)目标考核。把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实行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期、离任、晋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审计制度,和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制度。
二是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责任问责制度。
三是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按照中央和省规定的投入比例,年初预算一次打足,及时调拨资金到位,以保证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县、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落实。
四是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实施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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