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近日,贵阳市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以“十大制度”为主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相关工作制度。制订B超检查、孕妇终止妊娠批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出生人口性别公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举报奖励、责任追究、孕情调查追究责任、计划生育证年检等九项制度,促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建立完善督查制度。强化平时督查和指导,做到早发现、早治理。重点督查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中领导、责任、措施、投入到位情况和工作力度、工作进步幅度、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等,对出生性别比持续偏高的地方,重点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及个体诊所实施出生14周以上终止妊娠,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等情况。组织县、市之间以及乡、镇之间开展异地交叉检查,消除人情关系对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影响。对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3个月偏高的区(市、县)进行跟踪督查和核实,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三是建立两地协作制度。通过每半年举行一次两地协作联席会议,两地每季度互相通报一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相关信息,加强市、县之间,乡、镇之间的联系,互相沟通、互相配合,在“两非”案件查处、孕情消失和信息交流、异地交叉查处案件等方面实行两地协作,共同筑起坚固防线。
四是建立完善宣传工作制度。采取制作宣传画、下发宣传品、定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形式,宣传出生性别比失衡给社会、家庭、后代带来的严重危害,宣传擅自鉴定胎儿性别和擅自人工终止妊娠是违法行为,公开暴光查处“两非”案例,引导群众树立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新观念,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是建立孕期全程监控服务制度。加强同卫生部门的密切联系和协调配合,建立孕前管理服务、孕产期管理服务、分娩、出生登记、婴儿死亡登记报告、统计监测上报等制度,为育龄妇女提供孕前指导、孕中服务、产时新法接生、产后随访等服务,有效制止“两非”和溺弃女婴行为的发生。
六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加强信息报送、报表报送的规范管理,提高信息报送准确率和及时率,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七是建立完善打击“两非”及溺弃女婴集中整治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由政府牵头、部门协调、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参加的打击“两非”及溺弃女婴行为整治活动,将打击溺弃女婴纳入综合治理目标同安排、同考核、同奖惩,对溺弃女婴的案件严肃查处,公开处理,公开暴光。
八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区(市、县)成立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兼)职办公人员和联络员,负责横向、纵向工作联络。
九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各区(市、县)在同级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划出一定数量的经费作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专项经费,以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十是建立完善考核和奖励制度。坚持把性别比治理纳入区(市、县)人口计生工作党政线、计生线目标,同时纳入区(市、县)综合目标及市县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科学制定考核目标,改进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形式和内容,从单纯注重考核数据、考核结果向注重管理过程、管理质量转变,主要考核领导、责任、措施、投入、工作力度和进展幅度、违法案件的处理、宣传教育情况等。坚持随到随查、随时考核、随时通报、随时整改的考核方式,严格考核,保证考核工作真实有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贵阳市“关爱女孩”奖,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贵阳市人口计生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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