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违法吗?上网不犯法,网络‘视频性爱’就应该不违法。”一位“骨灰级”的视频爱好者这样说。
在网络视频越来越普及的今天,视频性爱也走入我们的生活,对于那些持传统道德观念的人来说,他们发出的声音是:“狼来了
大部分人为这只“狼”定性为“追逐低级趣味”,但除此远远不够,这里面甚至还包含了某些本身为“视频性爱”拥护者的困惑:他们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走向“堕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变态”,对于已婚者,他们还不知道拥有一个“视频情人”是否意味着已经失去对伴侣的忠诚。
在传统观念里,人的性行为是必须和感情捆绑在一起的,假如性仅仅是为了性,假如性脱离了爱,那么就意味着这样的性是肮脏的、可耻的,已经走向性的堕落。当视频者把自己的身体裸露在一个陌生人的面前,并且还要不时发出淫声荡语,做出各种“不堪入目”的动作,道德家们只有惊呼:“怎么可以这样?”于是就连“视频性爱”这个词都在他们眼中变得面目可憎。
另一部分人则把“视频性爱者”与“性变态者”画上了等号。他们认为,正常人也许会因为好奇偶尔尝试,但决不可能发展成一种经常的行为。也许有很多人确实是因为现实中的性生活不理想转而投身“视频性爱”,但是,他们放弃改变现实的努力而把希望寄托在虚拟空间里,长期下去,其性心理是否还是正常就不得不令人怀疑。一位网友说:“上帝创造亚当夏娃,就造就了男女性爱的基本模式,当每个人都像视频者那样从这种模式中逃避出去,对着一台机器来做爱时,上帝死了。”
还有人坚持这样的观点:性爱是一种美好的事情,但有一个前提是它必须符合与此相关的道德约束,在性爱方面毫无节制的行为必将导致个人和社会道德的沦陷。“看上去很美”的“视频性爱”在本质上不过是个人生理欲望极端发泄的一种手段,人的生理欲望若不加以理性的控制与引导,那就不是一种正常的行为,至少谈不上美好。可以想一想,“视频性爱”除了满足一些人猥琐的欲望,还能有什么价值?
“我们还需要看清楚:科技在满足人类欲望的同时也可以给人类带来伤害,这是一把双刃剑,我们至少应该懂得怎样避免‘扎’着自己。网络是一个好东西,但并不是网络上所有的东西都适合我们,所谓‘新潮’、‘前沿’的东西一旦偏离了道德的范畴,就不是一种进步,就不是一种可以盲目追捧的行为。”提出这个观点的,恰恰是一个在网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老网虫”。
另外,少部分人尖锐地指出:我们必须认识到“视频性爱”带给人们的伤害。无论有多少的理由,它只能昭示着“视频性爱”者在心灵上的空虚,在社会精神上的匮乏。并且,这种把性和爱分开对待的行为无疑会在潜移默化中对他们在现实世界中的伴侣和家庭构成影响,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如果换成是你自己,你会忍受和自己共同生活的爱人的这种行为吗?有那么多的时间,为什么不好好地建设现实的情感、现实中的生活呢?[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对于那些已经拥有人生伴侣的人来说,更严重的问题也许还在于:自己在网络上与别的人“做爱”,算不算婚外情?很多人都担心自己的妻子或丈夫一旦接触“视频性爱”,就难以抵挡它的诱惑而沉溺于此,说不定总有一天会红杏出墙或者抛家弃子在外偷腥。
恐怕这个问题很难用简单的“是”或“否”来回答。如果按照《圣经》里所言,偷看一名女子并对她产生邪念,就等于出轨,那么结了婚的人哪怕只“视频”了一次都算是“罪孽深重”。因为“视频性爱”不但实际上意味着邪念越多越好,而且还要你边“邪念”边脱光衣服。但“实用主义者”也会叫嚷:我又没和他(或她)产生实质的接触,关了电脑,这辈子也许八竿子都打不到,看看还不行吗?
性学专家们给出了他们的建议:“视频性爱”最忌讳的就是发展到肉体的真实接触,当你对自己的“视频对象”产生这一想法时,克制欲望的一个方法就是设身处地地为你的真实伴侣想想。另一方面,作为视频者的配偶也应该意识到,尽管“视频性爱”是非现实的,但是这本身就说明他(她)的某些最基本的需求没有在你这里得到满足,你和你的伴侣在性生活上有必要进行一些沟通和调整。
在今天,至少我们无需再像宋代的理学家朱熹一样,一边和自己的小妾疯狂做爱,一边高喊:“万恶淫为首!”或许我们可以从这里延伸出去,来重新审视有关‘视频性爱’的所有道德争论:只要视频者还没有把虚拟时空的性爱“战火”从网上烧到网下,只要视频者还没有忘记现实生活中的一切,那么不管是不是走向堕落,是不是“性变态”,是不是对伴侣构成欺骗,都不是问题的焦点。
而专家们最后说的是,“对”与“错”的区别仅仅在于:你是不是在真正主导它,还是让它主导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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