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是江湖,有江湖就会有厮杀,就会有流血;是江湖,就会有传言;是江湖,就会有侠士……回忆过去,展望未来。让我们来倾听2005互联网大会召开之际,数位业界人士谈谈各自对互联网的感怀以及感受。细细品来,竟有些许感伤融入其中。
提香草堂鼎级别墅
赵福军
主题:昨天的昨天
气氛:感伤
十个春秋,弹指一挥,但对互联网而言,士别三日,即当刮目相看,或三日不见,如隔三秋显得更为合适。想想看,这十年间互联网创造了多少概念?发明了多少技术应用?圈了多少嗜血的商业资本?空降和自宫多少知识英雄?打造了多少科技白领的骄傲?成就和淘汰了多少红色知本家与“贤郎君”?
昨天还在想方设法演习《网络泡妞秘籍》,今天却发现网络性爱、激情视频挑逗让你快感多的都喊叫不出;
昨天还在用我噻、好酷,今天就改为你真TMD芙蓉/菊花,更牛的境界是你真TMD胜总;
昨天还在Q来Q去,今天就被MSN、雅虎通、UC、Skype、GoogleTALK、UU通搞的晕头转向,眼花缭乱,大哥,什么时候你们能互通互联起来呢?
昨天还在想象和论证电子商务的可行性与模式,而今天的B2B、B2C、C2C都已逐渐成气候,行业竞争也都日趋白热化,看看淘宝与易趣为了搞定对方烧了多少冤枉钱就可见一斑;
互联网从来都不会显得落寞,不会失去镁光灯的照射,它只会充满喧嚣与机遇、充满财富与恐惧、充满褒奖赞扬与贬低漫骂,2005的互联网已经跨过了大半的时间,泡沫还是理性?好似千人共议哈姆雷特一样,毫无定论。然没有泡沫伴随的理性会显得过于死板而循规蹈矩,同样没有理性做后盾的泡沫最后终要破灭,2005的互联网究竟需要几分泡沫+几分理性才能到达泡沫理性或理性泡沫的境界呢?
李坏
主题:垃圾时代来临
气氛:忿忿
从低谷中走出来的互联网,正走在一条热闹的大街上。有人说这叫繁荣,也有人说这叫做泡沫。但不管是泡沫还是繁荣,在热闹的大街上的互联网遇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让热闹的互联网看不到未来的方向。这些问题,就是垃圾的互联网。不客气地说,互联网正在进入一个垃圾时代。
在这个互联网的垃圾时代,博客首当其冲。10个blog,9个坚持写不了一个月,这样的博客当然是垃圾;还有很大一部分博客,干的事情就是转载些文章放在上面,要不就转载些情色边缘的图片、文章堆在上面,这样的博客,当然也是垃圾;而一些自认为不是垃圾的博客,大半也是一些如同交差般在坚持写着作业。
我有一个Gmail,它用来放垃圾邮件;我还有一个新浪免费邮箱,它用来放另一部分垃圾邮件。
因为Google的魔力,大容量的Gmail推出后很受欢迎,但如今,恐怕没有多少人还在天天去收自己的Gmail邮件,没有人还愿意再天天去打扫那一大堆垃圾。
起初,我也是很喜欢QQ群的,圈子里的朋友在一起聊天交流,是一件好事。但现在,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建立起群,我已经在15个群里,每个群的人数都是几十人上百人。一个群和我说一句话,我的工作就完全没有办法进行。而CCW的王翌说,他一共在77个群里,我想如果一个群和他讲一句话,他恐怕没有办法工作。
更要命的是,QQ群的用途很多是无聊地聊天,逐渐成为了一个无聊人聚集的地方。据说,中国员工上班时间上“私网”的时间最多,我想很大一部分就把这个时间花在了QQ群上。
博客、RSS、网摘,但就是这样一些充满垃圾行为的互联网,被称作了web2.0。
互联网就这样进入了web2.0时代?但我更觉得,互联网进入的是垃圾时代。
张樊
主题:反垃圾邮件
气氛:惊喜
几天前十届人大常委会17次会议通过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了“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发送垃圾邮件进入行政处罚范畴。在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二次审议中,“用电子邮件干扰他人生活要处罚的规定是否需恢复”成为十大热点之一。不少的常委们也深受垃圾邮件之害,在新草案将“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要给予拘留处罚”一条中将其中的“电子邮件”删掉之后,议论纷纷。在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把信件、电话等等都删掉,实际上就是用了更抽象的概念,含概了所有途径,只要“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就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当然包括电子邮件。
但《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短短的一句条文还不能够对垃圾邮件的发送者产生足够的震慑力,花解所有的垃圾邮件问题。反垃圾邮件需要更加完善地立法,互联网大会应该借助行业的力量,在推动我国反垃圾邮件立法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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