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性侵犯的个案提升了公众的意识,醒目家长明白受害者不一定是女儿,而且影响是非常深远。
明仔(假名)是一名新移民中学生,成绩平平,性格开朗。他在学期结束前,表现得离群,但得到优越的成绩。父母本来很高兴,但发觉明仔经常躲在房间,茶饭不思。姑姐从明仔口中得知老师将试卷预先交给明仔,使他得到好成绩。经追问后发现交换试卷的条件是“亲密的行为”。姑姐惊讶不堪,带明仔到家庭服务中心查询这是否属于性侵犯。
经社工的鼓励,明仔揭发曾与这名老师口交以换取试题。明仔害怕已变成同性恋者,不敢揭露真相。几经劝勉,明仔才肯举报这名老师。可惜的是,社会对“同性恋”的歧视引致父母的不安,他们担心儿子会被耻笑,于是离开香港,举家迁回内地。
例子指出男受害者不肯披露“性行为”的内容,原因有二:
(1)被女性侵犯是一种耻辱:社会对男性抱着极高的期望,觉得他们要做“真男人”、“流血不流泪”,而且要“自己解决问题”;
(2)被同性侵犯是变态者:同性恋被误认为是错误和变态的行为,被性侵犯后,以为自己是引诱者,是罪恶的开端,这种压力令牵涉者裹足不前。
不论侵犯者是男是女,错是落在侵犯者的身上,不应由孩子承担。请支持受害者,使他们勇于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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