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这么多年了,婚姻自主权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肯定。就是说,每个人都有权挑选自己喜欢的爱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原则上,择偶的唯一标准应该是“爱情”。但实际做起来却没有那么简单。即使像王宝钏那样的相府千金嫁给薛平贵那样的花郎汉,其中也存在着“非爱情”因素。蔡元培那样的大学问家,在征婚时也开列了“天足”、“识字”等条件。所以说,绝大部分的人在选择自己另一半的时候都会设定这样或那样的标准,这些都无可非议。这些标准可能涉及年龄、学历、收入、身高、长相、背景、户口等等。既然这些标准都能够被认可,那“处女”标准为什么不能被认可呢?
我去买桃子的时候,卖桃子的向我推荐那些有疤瘌的,说这些都被马蜂咬过,甜。我不要,我宁可要那些没有被咬过、不一定甜的桃子。有人买了新鞋子,喜欢先让别人穿几天,之后自己才穿,说这样才舒服。我不喜欢穿旧鞋,宁可忍受夹脚之痛。企业招聘员工,有人愿意招工作经历丰富的,我则愿意要应届毕业生。这本是每个人自己的喜好,别人好像是管不着的。其实择偶也是一样。有人喜欢性经验丰富的女人,也有人喜欢没有经验的,这应该也是允许的吧?
男人和女人都有权追求自己的幸福,也有义务尊重对方的选择。如果一个女人想嫁给一个千万富翁,那么,身价百万的男人就可以靠边站了,至少不应该伪装成千万富翁去骗人家。如果一个女人想嫁个博士,那么,硕士男就不必太热心了,至少不应该买个克莱登大学的假文凭去蒙人家。如果一个女人想嫁一个一米八的,那么,身高一米六的男士们就应该止步了,至少不应该踩了高跷去诈人家。同样的道理,如果一个男人要找一个处女为妻,那“非处”们也可以解散了,至少不应该装假去忽悠人家。诚信,这是做人的起码的道理。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你可以觉得那些看重钱财、学历、身高的女人太肤浅,也可以暗笑她们因为过份看重这些外在条件而错过了真正优秀的你,但你不该说出来,你应该尊重别人的选择。同样,如果一个男人因为你是“非处”而拒绝了你,你也该心平气和地对待,就像人家因为你太胖、太矮、太穷、太老而拒绝了你一样。你有权利拒绝别人,别人也有权拒绝你。
有人说,只有“处男”才有权要求“处女”,男女平等嘛。这观点看上去似乎合理,但推而广之则显得荒谬:既然男女平等,那么一米六的女人也无权要求男人身高一米七了,没有房子的女人也无权要求男人买房了,丑男人也无权娶漂亮媳妇了……
总之一句话,“处”和“非处”只是男人择偶的一个条件而已。这个条件所反映出来的品味是高是低,却没有太多讨论的必要。无论如何,如果这个标准还有一定市场的话,起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它存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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